15对外汉语班:
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的安排,现将儿歌基本功考核相关事宜通知:
一、考核时间
2016年12月7日上午两节课后
二、考核对象
15高专对外汉语班全体学生
三、考核地点
鹤琴东楼307
四、考核内容和办法
1.背诵儿歌100首,考生从《幼儿文学从教能力考核手册》之《儿歌三百首》中任选儿歌100首。
2.每位考生考前必须向主考老师提交规定数目的100首儿歌目录,由主考老师从中抽查5—10首进行考核;
3.每个考场有两位主考老师同时对每个考生进行考核,考核班级任课教师不参与评分;
4.考核采用百分制,两位主考老师的平均分为考生最后的得分。
五、考核标准
(一)评分标准
考核维度 | 考核指标 | 得分 |
语言(20分) | 普通话标准,口齿清楚,声音响亮 | |
情感(30分) | 能依据不同儿歌的内容和特点,设计恰当的节奏,音韵优美,语气语调富有幼儿情趣,有感染力。 | |
表现力(20分) | 态势语得体恰当,表情生动,表达有趣。 | |
流畅度(20分) | 脱稿背诵,熟练流畅,语速处理得当。 | |
仪表仪态(10分) | 行为举止自然大方,着装得体,精神饱满,能体现幼儿教师的精神风貌。 | |
总分 | |
(二)等级设置
1.优秀:86-100分
2.良好:76-85分
3.合格:60-75分
4.不合格:60分以下,有以下问题之一:
(1)篇目不足;
(2)超过10秒不背诵;
(3)儿歌不熟,经常停顿或重复;
(4)没有儿歌的节奏韵味,方音明显。
请15对外汉语班全体同学认真准备,顺利完成考核,特此通知。
外语系对外汉语教研室
2016年11月2日